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发布时间:2018-05-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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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违法依据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结案日期 |
1 |
宝陈市监行罚字〔2018〕34号 |
宝鸡德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擀面皮案 |
宝鸡德润食品有限公司 |
赵阿妮 |
生产经营不合格擀面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
1、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2、罚款50000元。 |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动履行 |
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8年5月18日 |
2 |
宝陈市监行罚字〔2018〕35号 |
宝鸡商场有限公司家美佳超市陈仓区店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
宝鸡商场有限公司家美佳超市陈仓区店 |
张玉阁 |
经营不合格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没收多味西瓜子131kg,免予其他处罚 |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动履行 |
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8年5月18日 |
3 |
宝陈市监行罚字〔2018〕36号 |
景新平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景新平 |
景新平 |
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 |
1.对违法所得21.9元予以没收; 2.罚款7978.1元。 |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动履行 |
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8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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