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办事大厅 >> 重点民生领域 >> 住房领域 >> 正文
详细内容页

宝鸡市区二手房买卖实行网签 采用第三方资金监管

发布时间:2015-09-29 来源: 华商报  点击:[ ]

近日,记者从宝鸡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获悉,为规范二手房交易和经纪行为,增加交易透明度,当天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与委托银行正式签约,将于10月起正式运营实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第三方”交易资金监管。

据介绍,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宝鸡市二手房交易实行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及交易资金监管,这项便民利民举措,将改变原有的二手房交易的付款方式,使得交易付款的过程在资金托管中完成,既保证卖方在房子出手后如数收齐房款,也保障了买方在付款后及时领到房产证。

记者从宝鸡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了解到,自10月1日起,在宝鸡市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高新区范围内进行二手房交易的,实行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以下简称“网签”)及交易资金监管,未经网签及交易资金监管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不予受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二手房交易买卖合同网签及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窗口,将设立在宝鸡市房产交易大厅内。

二手房交易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交易意向的,在宝鸡市房产交易大厅二手房交易网签服务窗口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及交易资金监管有关事宜后可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由宝鸡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管理处负责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工作监督管理,并对备案合格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给予网签资格认证,发给网签资格。之后由委托银行开展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受委托的银行根据相关协议负责交易资金收支及管理工作。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不收取任何费用,监管资金产生的活期利息随本金一并划转。

在此提醒,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主要是将市民分散的自由交易纳入正规管理。为确保二手房交易安全,呼吁购房人通过资金监管平台交易,保障资金安全和购房者利益。如果房地产经纪机构出售或购买二手房,应当选择已经备案并取得二手房交易网签资格的机构进行交易。



上一条:住建部等三部门要求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下一条:宝鸡市陈仓区2015年保障房审批公示

关闭

扫描二维码手机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