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要求,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我区相关办法规定,区财政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检查。
这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2017年和2018年第一季度中央、省级、市级及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包括区扶贫办下达的2017年和2018年第一季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区发改局下达的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区民政局下达的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检查的重点:一是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账务处理是否及时、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现象;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等;是否严格执行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报账程序是否规范,报账资料是否完备等;二是资金公示情况。镇街是否及时对扶贫专项资金计划进行公示,是否在村级扶贫公示栏中对存在扶贫资金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投资规模、专项资金支持额度、收益贫困户数等信息及时进行公示,并适时公布项目建设进度;三是资金监管情况。各单位是否按要求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监管和对资金支出合法性、真实性的审核,是否有群众举报和“雁过拔毛”问题;四是资金管理的政策绩效。资金管理政策是否科学合理,资金投入的合理性和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管理的方式是否有效等。
目前,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财政局派驻检查组正在开展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深入剖析,因地制宜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改进财政资金管理方式和财政政策提供第一手资料,确保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规范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