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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
索引号: 610321FGJ/2017-1107-001 公开目录: 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08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发改局 文       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陈仓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共宝鸡市委、宝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推进,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实施“生态立区、环境优先”战略,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目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重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建设富强美丽新城区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节约优先,环保并重。在资源开发中坚持节约优先,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在区域开发中坚持环境保护优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在保护中实现发展,在发展中落实保护,推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把转变发展方式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不断培育生态文化,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从源头上解决生态文明建设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既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约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持之以恒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坚持分类指导,典型示范。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和发展方向,分类指导,实施差别化政策,统筹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示范村及绿色文明示范创建等为抓手,培育一批生态文明建设典型,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探索经验、作出表率。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深化制度改革和科技创新,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指标全面达标,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大幅度提高,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得到较大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

——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经济、人口布局向均衡方向发展,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3.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0.02万亩,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明显优化。

——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6%和19%,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1.87%。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森林覆盖率达到53.6%,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

——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完善。围绕“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 体系与执法监督机制,生态保护补偿、资源有偿使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基本建立。

——生态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生态文明观念牢固树立,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价值取向和消费模式,建成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公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满意程度明显提升。

四、重点工作任务和职能分工

(一)积极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

1、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落实我区国土空间规划,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布局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国土分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局、环保分局、文广局、各镇街)

2、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格局。按照我区国土空间布局,着力构建“一核两区一带”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新型城镇空间布局、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工信局)

(二)大力推进绿色城乡建设

3、加快推进绿色城镇化建设工作。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构建“城区—重点镇—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五级城镇体系发展格局。在主城区依照“东进西接、南北联动、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提升品位”的发展思路,形成“一环、两心、五片、多组团”的空间发展格局,努力提升主城区承载水平。坚持重点镇做大,小城镇做强,中心村做精,一般村做好,形成镇村各具特色的城镇发展格局。在阳平镇、周原镇、县功镇、坪头镇、慕仪镇、凤阁岭镇等6个重点镇,加快推进小城镇水电路讯、休闲广场、专业市场、垃圾收集、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率先建成县域发展、城乡统筹的示范镇。在贾村镇、赤沙镇、香泉镇、新街镇、拓石镇等5个镇,形成镇域农民集中居住、产业集群集聚、基本农田得到保护、生态涵养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布局。加快渭河、北坡城市景观带,城市公园广场和生态绿地建设。到2020年,全区城镇化率达到62%,实现人均生态绿地与全市平均水平持平。(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林业局、农业局、工信局、环保分局、水利局、商务局、各镇街)

4、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

科学编制乡村规划。各镇街要在原有村庄布局规划基础上,结合镇村设置调整、移民搬迁、重点示范镇建设,编制和完善镇村规划。2017年,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牵头单位:各镇街;配合单位:区住建局、民政局、国土分局)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农村水、电、路、通讯、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水利局、交通局、住建局、卫计局、工信局、教体局、文广局)

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有效治理垃圾污水乱排乱放等突出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农村改厕力度,大力普及卫生厕所。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推广“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模式,建设垃圾回收设施,配备垃圾清运车辆,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回收利用。到2020年,农村居民生活、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卫生保洁机制基本建立、村容村貌干净整洁、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分局、各镇街)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5、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按照“兴菜、强畜、优果、稳粮”的发展思路,通过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加大科技投入,重点抓好“两园”和“六大特色板块”建设,示范引领我区农业高效发展。推广节地、节水、节肥种养技术,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实施农村沼气工程,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推进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依托我区地域多样和资源丰富的现状,大力发展以休闲度假、采摘体验为主的生态休闲农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大批群众增收致富。(牵头单位:区农业局;配合单位:区国土分局、水利局、各镇街)

6、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坚持低碳、循环、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优势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做大做强高端装备制造业、太阳能光伏、生物医药、石油化工、新型材料。围绕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新业态拓展,引导企业加大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推进落实“互联网+”行动,促进企业生产流程和管理方式的生态化转型。(牵头单位:区工信局;配合单位:科技工业园区、周原镇、县功镇、阳平镇)

7、加快服务业绿色发展。发展绿色旅游产业。在西山打造以大水川、灵宝峡和九龙山为主体,集安坪沟、吴山为组团的自然风光生态游板块,建设西山旅游环线;在城区,以北坡森林公园和渭河百里画廊为核心,开发休闲旅游项目。力争到2020年,把我区打造成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城市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绿色旅游目的地。(牵头单位:区文广局;配合单位:区林业局、交通局、香泉镇、坪头镇、新街镇、虢镇街办)

8、积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鼓励符合条件的“僵尸企业”自动退出,通过重组、关停等手段,消化煤炭、钢铁、水泥等行业过剩产能,对化工、纺织等过剩产能通过产能合作进行有序转移。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加强新建项目审批管理,强化环评、能评的约束机制,提高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对达不到要求的落后产能要依法依规淘汰。(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环保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9、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推动传统能源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风能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发展,积极推广农村沼气工程。(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分局、农业局、工信局)

(四)加强资源能源节约集约使用

10、健全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落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强化建设规划规模引导、优化空间布局、控制总量,严格执行各行各业用地标准,深化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动城乡土地综合利用,挖掘盘活存量用地、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强监管,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区国土分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农业局、水利局)

11、健全水资源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全面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限制纳污等“三条红线”管控措施,制定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及实施方案。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全面推行需水管理,制定分地区、分行业用水效率定额标准,以水定需、量水而行,抵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的转变。推动水务一体化改革,整合涉水管理职能,强化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统一配置。大力推行节水型工业、农业、城市、社区、企业、机关建设,加快构建节水型社会。积极探索推行农村雨水收集工程和农田径流回收工程。大力推行中水回用、持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再生水、矿井水、空中云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到2020年,中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牵头部门:区水利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分局、住建局、农业局、民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12、健全建筑节能集约使用制度。严格执行陕西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试行)、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从建筑方案设计、材料选择、建筑到使用全过程贯彻节能环保要求,大力发展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积极开展陕西省城镇生态小区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工信局、环保分局)

13、健全能源节约使用制度。全面落实能源消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例。建立健全监测、统计、考核三大体系,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强化重点耗能企业监管。到2020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6%,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左右。合理控制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加快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大容量公共交通,打造绿色、低碳、多元的交通模式。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长效机制,狠抓公务用车管理,推广节能照明。(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统计局、考核办、机关事务管理局)

14、推进重点领域污染减排。加快实施污染源在线监控、执法监督、监督性监测、信息传输与统计、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对减排企业的监管。强化源头污染预防,推广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推进水泥、陶瓷、铸造等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到2020年,重点行业的排污强度比2015年下降30%以上。(牵头单位:区环保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工信局)

(五)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

15、加快生态安全建设力度。继续加强渭河、千河段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统筹建设渭河陈仓段生态景观带、千渭湿地公园。(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林业局)

加快绿色陈仓建设。持续推进城、镇村、交通道路、河流湿地、台塬坡面、园区、景区等绿化美化和绿色产业发展,完成20个生态经济型、30个生态防护型、40个生态景观型新农村建设。加快农田防护林、生态林和用材林建设。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创新林业发展模式,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与民生、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牵头单位:区林业局;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发改局、环保分局)

16、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

实行耕地保护。按照“占补平衡”原则,严格控制占用耕地,提高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改造中低产田,加大退化、污染、损毁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牵头单位:区国土分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局、各镇街)

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对饮用水水源地,严格实行一级保护区的隔离防护,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各镇街)

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加强对西部山区林业生态的保护,限制对林地造成破坏的开发行为。依法对吴山森林公园、大水川、九龙山、灵宝峡、蜂泉山等旅游景区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实行强制性保护,严禁各类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牵头单位:区林业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文广局、新街镇、香泉镇、坪头镇、县功镇等镇)

17、实施生态修复工作。

水土流失的治理修复。利用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双重手段,对25°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的15°-25°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使现有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初步控制。重点做好秦岭低山丘陵中度流失区的治理,实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逐步控制水土流失,建立水保综合防治体系,强化对项目建设和人为活动的监管,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林业局、国土分局)

矿区生态恢复。结合矿区复垦和建设,采取客土整地、修田筑坎、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综合措施,重点对各类露天采矿区、尾矿堆积区、煤炭沉陷区,全面实施植被恢复工程,恢复矿区森林植被和生态系统。(牵头单位:区国土分局;配合单位:区林业局)

(六)全面推进污染防治

18、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和推广力度,大力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逐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农业局、水利局、住建局、环保分局)

加快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工作,淘汰燃煤小锅炉。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推进建筑工地严格实行“六个100%”扬尘管控措施。(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分局)

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在城区、重点镇规划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必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煤化工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度、低挥发性溶剂。(牵头单位: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分局)

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淘汰全部黄标车。(牵头单位: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分局)

19、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逐步开展全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完成全区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优先保护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区域环境状况,建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加大对渭河流域排污监管和治理力度,有效保护渭河水体和城区空气质量。(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分局、工信局)

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理,严格落实企业排污在线监测,确保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分局、工信局)

20、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变化趋势、污染类型、污染程度和区域分布,查清典型地块及其周边土壤污染状况,建立我区土壤环境质量监管数据库,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土壤环境管控制度,对农用地土壤环境实施分级管理,严格保护未污染和轻度污染农用地土壤环境。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监管制度,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开展工矿企业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典型污染耕地修复等试点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区国土分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局、工信局、环保分局)

21、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种养业特别是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强力推行生猪干清粪、雨污合流、固液分离、干堆粪等养殖模式,鼓励应用沼气发酵畜禽粪便,回收循环利用畜牧业产生粪便,实行畜禽粪便资源化处理。推广病死畜禽、废旧农膜、废弃农药包装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农作物秸秆多元化回收利用。严格控制在重点区域、流域和生态敏感区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大力推广病虫害的绿色防控、综合防控,推行精准施肥,有效提高农药和化肥的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区农业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环保分局)

(七)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22、健全完善自然资源矿产产权制度。推进不动产管理,对全区的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水域、滩涂、矿产等不动产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健全自然资源产权交易平台,制定交易目录,完善交易规则,组织实施矿业权出让、转让工作。探索建立活化使用权、保障收益权、激活转让权的资源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区国土分局;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财政局、住建局、工信局、环保分局)

23、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生态补偿运行机制。完善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推动区内重点跨界水域水质补偿试点、建立健全水资源费调整机制及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和考核奖惩并举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研究制定陈仓区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对生态恶化镇街的惩戒和约谈机制。(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国土分局、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分局、财政局)

24、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推进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应急等标准化建设。加强全区环境监察网格化标准建设和乡镇环保机构建设,推进重点工业园区和乡镇环保机构规范化设置,完善硬件设施,建立人员选拨、培训、考核等制度,确保2018年前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建设通过标准化验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工业点源、农业面源、交通移动源等全部污染源排放的所有污染物,对大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等所有纳污介质,加强统一监管。(牵头单位:区环保分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农业局、交通局、水利局)

(八)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25、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发挥政府、企业、学校、个人、社会合力,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绿色发展新风尚。在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宣传“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等生态文明理念,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提高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大、中、小学生和企业员工的生态文明教育,筑牢环境保护意识。实施环境保护科普行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公众媒体,对公众开展资源国情教育,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介绍环境科研最新成果,着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引导公众树立绿色消费意识,践行绿色简约生活和低碳休闲模式。(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环保分局、教体局、工信局)

26、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鼓励购买和使用低碳节能产品,推广普及节水、节能产品和器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深入推进禁塑工作。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积极倡导使用环保节能的绿色交通工具,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发改局、交通局、住建局、商务局)

27、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创建。以建设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目标,以绿色城镇、美丽乡村、卫生村建设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镇街、示范村和示范社区创建等工作,不断将生态文明建设引向深入,转向常态化。(牵头单位:区环保分局;配合单位:区林业局、卫计局、各镇街)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机制,统筹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制定政策,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街要按照实施方案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在进行年度考核时,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考核。

(二)严格审计考核问责。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完善政绩考核办法,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和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参考,对生态文明建设政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探索建立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镇考核评价体系,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终身追责、严肃问责。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重点增强限制开发区域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能力。增加生态环境补偿因素,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生态建设工程的投入,财政预算内投资重点用于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

(四)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法律监督和行政监察,强化对浪费能源资源、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的执法监察和专项督察,把环境问题突出、重大环境事件频发、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地方和企业作为重点督查对象。实施网格化监管,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涵盖所有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落实相关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和监督的及时性。加强对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察督办,保障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杜绝重查处、轻整改现象。强化对资源开发和交通建设、旅游开发等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