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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10321RSJ/2018-0302-001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02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人社局 文       号: 宝陈职办发(2018)01号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鸡市职称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全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范围

全区企、事业单位中的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工信、文化、教育、党校、档案、工程等专业中符合初级职务晋升、认定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员级任职条件:

大学专科、中专毕业,在本专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认定员级职务。

2、助理级职务任职条件

①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助理级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认定助理级职务;大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再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助理级职务;

②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技术员资格并聘任满二年以上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技术员资格并聘任满四年以上,可晋升助理级职务。

③、教师系列初级职务评审条件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宝人社发(2016)45号]

文件执行。

3、事业单位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符合其它通用条件,按下列条件掌握申报。

(1)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曾获得相当于区级科技成果奖者,可申报员级职务。

(2)在任职期间,获得相当于地市级科技成果奖者,在员级任职满4年,可申报助理资格。

4、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初级职称申报不受岗位限制。评审条件按照宝鸡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宝职办发(2015)2号转发《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第六条、第七条执行:

①员级资格。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导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大专、中专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后直接认定;无专业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②助理级资格。在具有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解决工作中一般性技术问题,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硕士研究生学历,经考察后合格后直接认定;本科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期满经考察后合格后直接认定;大专学历,聘任技术员2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中专学历,聘任技术员4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无专业学历人员,聘任技术员5年以上,或从事技术工作7年以上(学历提供原件、复印件和学籍档案或网络查询结果,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评审材料及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

3、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4、所有符合初级职称晋升人员,年度考核须为合格以上,并提供考核原件及复印件。不合格、不定等次人员不能参与评审。

5、异地调入人员初级职称的审核登记、符合初级职称转换条件的人员与正常职称晋升人员的材料一并上报。

6、所有申报人员需提交个人申请、总结一份,报送材料一人一袋,并粘贴“报送材料目录”。

7、所有申报职称的资质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

8、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1日。

附:1、《宝鸡市陈仓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名册》一式三份(晋升人员填报)

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晋升人员填报)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晋升人员填报)

4、《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认定人员填报)

5、 调入确认审核登记表(调入人员填报)

6、 报送材料目录

(以上表格均在陈仓区政府网站—政务—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人社局—政策解读下下载)

二O一八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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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技人员各类用表  4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