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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高校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10321ZFB/2017-0629-002 公开目录: 宝陈政办函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29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宝陈政办函(2017)2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高校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7〕154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高校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宝政办函〔2017〕8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暑假高校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遴选: 7月4日——7月7日

学生见习: 7月17日——8月25日

二、岗位设置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遴选30名大学生2017年暑假到区政府机关和三个街道办事处见习。其中区政府机关设置见习岗位24个,虢镇、千渭、东关三个街道办事处各设置见习岗位2个。

三、遴选条件

为了确保见习期间交通安全,在区政府机关和三个街道办事处见习的大学生居住地限定于虢镇、千渭、东关三个街道辖区内。

1.思想积极、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不良记录。

2.宝鸡文理学院和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二、大三级陈仓籍在校学生,贫困大学生优先。

3.因办公场所条件限制,见习大学生必须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

四、报名办法

(一)到区政府机关见习的学生可登录陈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gslc-cd.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将《见习大学生登记表》(附件1)扫描或拍成照片,在填写报名申请表时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网上报名名额30人,报满为止。参加过往年见习活动的大学生不予报名。

(二)所有见习的大学生要在陈仓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填写《见习大学生登记表》(附件1),并附2寸彩色免冠近照、院系办公室或团委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持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见习大学生登记表》(一式四份)送区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地址:区集中安置办公楼9楼939室,联系电话: 0917-6215992),报名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组织实施

1.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人社局、财政局、教体局、团区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负责做好见习活动的协调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团区委负责见习大学生见习期间教育管理工作,区人社局负责落实见习单位,并将见习单位名单于2017年7月5日前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教体局配合团区委做好见习期间大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各见习单位按每人1000元给见习大学生发放见习期间生活交通补助,并为见习大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区机关事务管理处负责做好在区政府机关见习大学生的出入证、饭卡办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2.各见习单位要切实安排好见习大学生的工作和生活,确定见习岗位,安排见习大学生参与机关日常事务,开展调查研究,见习结束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出具鉴定材料。(附件2)。

3.见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服从见习单位的管理,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见习结束前,每名大学生向见习单位上交一份1500字以上的见习总结,由见习单位连同鉴定材料一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见习大学生登记表

2.见习大学生鉴定表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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