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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区三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b/2017-0303-001 公开目录: 政务督查 发布日期: 2017年02月14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宝陈政办发(2017)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区三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承办单位在收到交办的建议后,要及时清点核对,造册登记。对确定不属于本单位承办的建议,要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区政府督查室联系,不得私自搁置积压。办理完毕后,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和区政府督查室,各一式二份。

二、政协区三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的办理,实行电子版交办,不再交办纸质版。各承办单位按照《陈仓区政协提案管理系统承办单位使用指南》操作流程,及时在提案管理系统接收提案,自行下载打印。对确定不属于本单位承办的提案,要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区政府督查室联系,不得私自搁置积压。各承办单位办理完要以纸质版答复委员,同时在提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版答复,将纸质版抄送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和区政府督查室,各一式二份。

三、办理建议提案要讲求实效。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从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一是对能解决的问题,要抓紧时间解决落实,不得拖延;二是对短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三是因受政策、条件等因素限制,目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及时向代表委员做出解释说明,争取代表委员理解。

四、突出重点,保证办理质量。承办5件以上的(含5件)单位要及时制定办理清单,根据建议提案内容,按照20%的比例确定本单位重点办理的建议提案及包抓重点建议提案的领导和承办人,要及时将确定的名单上报区政府督查室。

五、抓紧时间办理,按期完成办理任务。对建议提案的办理,一般要在3个月内办复,对办理难度较大的最迟不得超过5个月。要在办理过程中积极走访代表委员,加强联系沟通,了解所提建议提案真实意图,做好相关解释。对办理答复材料,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审查签字,最后以正式文件答复代表委员,并填写意见征求表。

六、区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办理情况予以通报,并将办理考评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1: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函格式

附件2: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函格式

附件3:建议提案答复函中“类别”说明

附件4:建议提案办理意见征求表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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