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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索引号: 610321ZFB/2018-0514-001 公开目录: 社会公益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14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为了进一步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放管服改革要求,我局婚姻登记处决定对原在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的结婚登记,且一直维持夫妻关系,因年代久远造成结婚证遗失、损毁,信息不一致的群众统一补领结婚证,着力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结婚证件存在的具体问题,望广大群众相互传达,积极配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领结婚证所需证件和资料

1、双方有效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户口本上首页和本人页必须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户籍民警)签章和签发时间,且户口本信息齐全并与身份证上信息完全一致);

3、两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三张(红底);

4、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办理。

二、几种特殊情况说明

1、有结婚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上的身份证号码与现在身份证号码不相符的,除以上所需证件和资料外,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方可办理。

2、有结婚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上的姓名与现在姓名音同字不同的,带以上所需证件直接办理;姓名完全不同的,除以上所需证件外,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系同一人证明方可办理。

3、无结婚证原件且有原始婚姻登记档案可查的,除以上所需证件外,到原乡镇人民政府调取原始婚姻登记档案,档案记录信息完全相符的方可办理。

4、无结婚证原件且无原始婚姻登记档案可查的,除以上所需证件外,由原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婚姻证明并加盖行政公章方可办理。

地址:陈仓区虢镇南环路市民中心五楼陈仓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917-6215662

宝鸡市陈仓区民政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