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放管服改革要求,我局婚姻登记处决定对原在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的结婚登记,且一直维持夫妻关系,因年代久远造成结婚证遗失、损毁,信息不一致的群众统一补领结婚证,着力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结婚证件存在的具体问题,望广大群众相互传达,积极配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领结婚证所需证件和资料
1、双方有效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户口本上首页和本人页必须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户籍民警)签章和签发时间,且户口本信息齐全并与身份证上信息完全一致);
3、两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三张(红底);
4、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办理。
二、几种特殊情况说明
1、有结婚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上的身份证号码与现在身份证号码不相符的,除以上所需证件和资料外,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方可办理。
2、有结婚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上的姓名与现在姓名音同字不同的,带以上所需证件直接办理;姓名完全不同的,除以上所需证件外,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系同一人证明方可办理。
3、无结婚证原件且有原始婚姻登记档案可查的,除以上所需证件外,到原乡镇人民政府调取原始婚姻登记档案,档案记录信息完全相符的方可办理。
4、无结婚证原件且无原始婚姻登记档案可查的,除以上所需证件外,由原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婚姻证明并加盖行政公章方可办理。
地址:陈仓区虢镇南环路市民中心五楼陈仓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917-6215662
宝鸡市陈仓区民政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