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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610321AJJ/2018-0411-001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1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安监局 文       号: 宝陈安办发(2018)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镇街、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宝鸡市陈仓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8 日

宝鸡市陈仓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强化改革创新、责任落实、依法治理、风险防控、科技兴安、基础保障,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危化品安全“两项攻坚战”,推动安全生产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为加快追赶超越、全力推动富强美丽新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一)抓好贯彻落实。根据全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我区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制度办法,确保我区《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改革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稳步推进改革,为推动建设富强美丽新城区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

(二)全面加强学习宣传。通过举办研讨会、辅导讲座、干部轮训、专家讲解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实施意见》,组织安全生产理论实践丰富的机关干部、专家学者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宣讲,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采取设立专栏、访谈等多种方式,集中报道、广泛宣传全区《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和经验做法,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

(三)全面推进改革创新。突出重点改革任务,集中力量、整合资源,重点突破。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严把高危行业安全准入,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等作为探索和创新措施的重点,不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四)全面加大督促检查。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按照责任清单和时间表,定期检查、全程跟踪,督促落实;建立工作落实考核机制,把《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镇街和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

二、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制定并落实我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其统筹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职能作用。

(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权力责任清单,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责任,强化行业系统内的领导指导和督促落实责任。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每一名工人、每个企业负责人。

(四)严格实施督查问责。健全完善督查问责机制,加强日常检查和重点事项跟踪督导,对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不力,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重点领域整治不到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不彻底的,通过挂牌督办、约谈警示、媒体曝光、督查问责等方式督促落实,涉嫌违纪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及失职、渎职违法行为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以严格的问责倒逼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一)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一是制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作用。二是推动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行业监管执法、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履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明确安全监管机构。

(二)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体制。一是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的文件精神,为安全监管部门配备相应职级安全监察专员,强化行政执法职能。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执法机构,按规定配备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三是实施委托乡镇政府执法,增加安全监管执法的广度深度。

(三)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厘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职责。

四、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一)深入学习安全法规标准。一是积极开展新修订的《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活动。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依托党校、培训机构组织党政领导、安管人员、企业负责人三个层次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培训。

(二)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一是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年度计划制定备案等工作;定期分析通报监管执法情况,强化失职问责。二是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大典型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三是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建立信息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案件侦办和刑事追责力度。

(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保障。一是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经费、装备设备建设等基础工作,运用执法装备加强监管执法。二是为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强化安全执法保障。三是建立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健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

(四)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一是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程序,建立事故调查技术支撑体系,为事故调查提供有力技术保障,强化事故调查技术原因分析。二是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和调查协调机制,健全典型事故提级调查、协同调查和工作督导机制,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和问题整改核查督办制度,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五、突出抓好安全风险防控

(一)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一是建立示范企业。贯彻执行省“一个方案两个意见”的要求,在广泛试点的基础上,在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推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示范企业”,进一步推动全区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落实。二是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把安全生产作为高危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重大风险“一票否决”。三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信息平台,加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四是制定生产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实现企业对标检查,部门对标执法。五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六是淘汰关闭搬迁落后产能企业。强力推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小化工、小钢铁、小水泥等关闭退出,坚决杜绝安全性能低的化工设备进入,从源头上减少不安全因素。

(二)加强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我区贯彻落实的意见或实施细则。二是积极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配置标准,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三是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燃气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和监测监控,全面排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老旧建筑、仓储物流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四是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健全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

(三)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一是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明确机构性质,强化行政管理职能。二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各重点行业部门和高危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演练质量,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响应处置能力。

(四)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一是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支撑保障体系,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建设,强化职业病危害基础研究、预防控制、诊断鉴定、综合治疗能力。二是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三是完善相关规定,扩大职业病患者救治范围,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病失能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落实医疗与生活救助等措施。四是加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报告、防护保障和职业健康体检等制度措施。

(五)加强农业农村安全。一是配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房屋建造、农业机械、农村道路、农村消防设施、煤改气、冬季燃煤取暖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安全生产监管。二是加大农村安全生产基础投入,逐步提高农村道路安全标准等级,大力推进“平安农机”等平安创建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载人、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行为。

六、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一)交通运输。认真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重点开展“三客两危一隧道”(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危险路段和隧道)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非法营运,整治“三超一疲劳”行为。

(二)建筑施工。深入开展以施工机械、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以及无资质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行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防止燃气安全事故。

(三)非煤矿山。严厉打击无相关资质生产、建设、探矿、基建等行为,加快完成尾矿库整治任务,推动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工作,持续开展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专项治理。

(四)危险化学品。认真组织实施危化品安全攻坚战,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安全风险管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尽快明确处于城市建成区企业搬迁名单,全面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区入园,开展自动化提升改造及重大危险源分级管控专项整治。

(五)烟花爆竹。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零售点“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加强经营环节专项治理。

(六)工贸行业。深化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作业场所超过10人的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扎实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七)消防领域。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农村地区等六类场所为重点,狠抓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依法依规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八)旅游领域。加强大型节庆活动和重点时段景区的安全管理。

(九)民爆物品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四超”(超能力生产、超量储存、超定员上岗、超时生产),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强化风险管控和有效监管。

(十)特种设备。按照《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落实城市商住混合高层建筑、住宅电梯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和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推动电力、水利、教育、文化、体育等行业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七、持续推动科技兴安

(一)加强安全科技创新。支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开展危险化学品防泄漏爆炸、“两客一危”防碰撞等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使用。

(二)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一是建设全区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构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化“一张网”,加快“一张图”、行政执法、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式提升安全监管能力。二是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等现代技术,增强企业危险工序和岗位安全保障能力。

(三)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设备设施应用。一是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设备工艺改善升级,推广地压、高陡边坡稳定性、综合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二是提高大型客车、旅游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制造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配置标准,推动企业采取防碰撞、防油料泄漏新技术,强化动态监控系统应用管理。三是推进“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升级,新建企业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四是推动冶金企业安装煤气管道泄漏监测报警系统;在涉及铝镁等金属制品打磨抛光作业企业中推广使用湿式除尘工艺。

八、夯实安全保障基础

(一)建立安全投入长效机制。一是督促镇街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投入机制,加大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投入。二是用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程建设。三是鼓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一是改进安全监管方式,大力推行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二是坚持齐抓共管、系统治理,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自觉接受区人大和区政协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三是畅通舆论监督和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和举报事项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大众媒体、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分析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一是将安全培训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执法监察人员、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班,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把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通过鼓励安全监管系统干部积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参加在职学历考试等办法,提高安全监管干部业务能力素质。二是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培训制度。三是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推动有关部门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确保安全知识进课堂。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教育,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竞赛、青年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