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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区政府确定办理重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4 来源: 区政府督查室  点击:[ ]

今年,区政府系统承担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代表建议59件、区政协三届一次委员提案173件,市政府转办件17件,共计249件。为了突出办理重点,经区政府研究,确定尚天宝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民建陈仓总支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精准脱贫的提案”等47件建议提案,为今年区政府办理的重点建议提案,并将这些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及其承办单位予以公布,望各承办单位认真制定办理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高质量的完成办理工作任务。对这些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区政府督查室将跟踪督办,对办理情况适时予以通报,并将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2017年区政府重点办理的建议提案

 

2017年区政府重点办理的建议提案

1、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第13号,王宝勋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千渭辖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由区住建局承办;

2、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第15号,邵宗堂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天燃气进村入户的议案”,由区住建局承办;

3、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第20号,都建军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拓宽改造县孟公路各河口至孟家塬段公路的议案”,由区交通局承办;

4、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第24号,蔺录琴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积极实施西大门建设工程的议案”,由区交通局承办;

5、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第38号,赵杜应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西部山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投资力度的议案”,由区卫计局承办;

6、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第46号,魏川杏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失地农民安置就业的议案”,由区人社局承办;

7、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第51号,宋金良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保障农村幸福互助院运转经费的议案”,由区民政局承办;

8、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号,民建陈仓总支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的提案”,由区农业局承办;

9、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9号,民革陈仓总支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提案”,由区农业局承办;

10、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6号,吴瑕委员提出的“关于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提高粮食生产效能的提案”,由区农业局承办;

11、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20号,程亚妮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提案”,由区农业局承办;

12、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36号,民革陈仓总支提出的“关于加强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提案”,由区教育体育局承办;

13、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42号,刘宗岐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中小学校园欺凌问题监管与干预的提案”,由区教育体育局承办;

14、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44号,任斌斌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提案”,由区教育体育局承办;

15、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50号,民进陈仓总支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提案”,由区住建局承办;

16、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55号,民革陈仓总支提出的“关于加快虢镇车站地区城市发展进程的提案”,由区住建局承办;

17、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59号,刘玲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陈仓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提案”,由区住建局承办;

18、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60号,刘忠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监管的提案”,由区住建局承办;

19、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69号,民革陈仓总支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保护传承的提案”,由区文广局承办;

20、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71号,毛健科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西山旅游发展的提案”,由区文广局承办;

21、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80号,马文超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图书馆建设的提案”,由区文广局承办;

22、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98号,赵增科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环境整治工作的提案”,由区环保分局承办;

23、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02号,民建陈仓总支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升农村经济活力的提案”,由区人社局承办;

24、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17号,马勇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

25、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19号,顾亚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监管的提案”,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

26、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25号,民盟陈仓总支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陈仓经济快速发展的提案”,由区工信局承办;

27、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27号,李强梅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提案”,由区工信局承办;

28、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41号,民进陈仓总支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留守儿童监护和救助体系的提案”,由区民政局承办;

29、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45号,焦磊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综合管理水平的提案”,由区民政局承办;

30、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64号,民进陈仓总支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城区校外托管机构的提案”,由区教育体育局承办;

31、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7号,刘都会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渭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资金问题的建议”,由区水利局承办;

32、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9号,杨军堂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虢镇西门大转盘及周边交通问题的建议”,由区交通局、交警大队承办;

33、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0号,岳卫东委员提出的“关于将陈仓区殡仪馆迁建项目纳入宝鸡市城市建设整体规划的建议”,由区民政局承办;

34、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2号,高小明委员提出的“关于调整虢镇北坡森林公园管理体制的建议”,由区园林环卫处承办;

35、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4号,王碎拴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西部山区特色小镇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由区文广局、住建局承办;

36、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61号,谢宽让委员提出的“关于对虢镇火车站候车室和站前大道进行投资改造的建议”,由区住建局承办;

37、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59号,张宝林委员提出的“关于坚决取缔马路市场的建议”,由区执法大队承办;

38、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75号,沈瑜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城中村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等问题的建议”,由区园林环卫处、住建局承办;

39、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40号,王碎拴委员提出的“关于尽快治理金陵河县功镇先锋村段等重点区域的建议”,由区水利局承办;

40、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42号,王碎拴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县功镇城区和工业园区天燃气及集中供暖问题的建议”,由区住建局承办;

41、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43号,王碎拴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212省道县功段交通执法管理的建议”,由区交警大队承办;

42、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40号,市民盟提出的“关于加强金陵河上游河段环境卫生管理的提案”,由区水利局承办。

43、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39号,张碧娟委员提出的“关于重修陈仓区千渭小学门口至群力路口道路的提案”,由区住建局承办。

44、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348号,李小平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陈仓区南环东路科技园片区集中供热工作的提案”,由区住建局承办。

45、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407号,冯睿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百里画廊个别路段被封堵的提案”,由区水利局承办。

46、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511号,刘昕委员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社区建设促进社区健康发展的提案”,由区民政局承办。

47、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515号,巨文利委员提出的“关于将农村环境建设维护纳入社会大民生进行统筹的提案”,由区卫计局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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