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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敞开大门”决策 搭建政民互动新桥梁

发布时间:2018-03-12 来源:  点击:[ ]

决策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环节,如皋市政府高度重视。为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近年来,如皋市不断建立健全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各项制度,科学界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范围,规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程序,探索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途径,在政府与民众之间建立起良性互动机制,广泛凝聚了社会共识,保障了行政决策的顺利实施,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健全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

一是科学界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范围。如皋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市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将制定涉及群众利益或者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公用事业或公益性服务价格调整、城市房屋搬迁及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政策以及制定土地管理、交通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重大措施等十二类决策事项纳入公众参与范围,必须进行听证。

二是明确公众参与决策的听证程序。出台了《如皋市行政听证程序规定》,明确了行政决策听证主持人的职责,听证参加人员及其权利和义务,听证会的程序,听证内容以及听证结果的运用等。

三是建立行政决策听证代表制度。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如皋市行政决策听证代表库的通知》,建立了由6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及各方面的专家组成的“如皋市行政决策听证代表库”,定期更新。同时规定,各行政机关组织的行政决策听证事项,均应从行政决策听证代表库中按程序、规则和比例合理选取一定数量的代表出席听证会。

二、拓宽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途径

一是在行政机关门户网站、新媒体上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市政府所有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起草部门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稿,一方面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法制网上公布征求意见稿,另一方面还在如皋老乡会论坛、如皋网友之家等新媒体上同步征求社会意见。

二是召开行政决策听证会听取意见。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涉及广大社会公众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我们还主持召开由行政决策听证代表、相关部门负责人、行政相对人代表、市民代表、媒体代表等不同社会群体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听取意见。

为扩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面,如皋市还探索行政决策听证会内容网上同步实录互动方式:即在听证会召开的同时,听证会内容在如皋政府法制网专门开设的互动资讯栏目以及西祠胡同、老乡会论坛等政府网站和媒体网站进行全过程的实时文字录入,征求广大网民的意见,网民可以在网上就相关内容提出问题,能够当场解释或解答的,同步解释或解答,实现了网上网下的互动。

近年来,如皋市在制定《如皋市城区便民摊点设置管理办法》、《如皋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如皋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如皋市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就采取了这种方式,网民踊跃参与,社会反响很好,得到广泛认可。

三是落实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在听证会结束后,文件正式公布之前,对听证会上各方代表所提建议意见的采纳情况进行反馈,不予采纳的告知理由,此举获得网友盛赞。

三、强化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保障

近年来,如皋市政府先后将常务会议议题、涉法合同、政府及政府办文件及所有市政府办公室请示事项批办单、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列入法制审查范围。同时明确:常务会议议题未经法制审核不得提交讨论;文件和会议纪要未经政府法制部门会签,市领导不签发;批办单没有政府法制部门的意见,市领导不作决定。因此,如皋市的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工作,在以相关制度作为保障的同时,还有一道环节,即法制部门的审核,法制部门对应当履行而未履行公众参与程序的行政决策事项,法制审核一律不予通过,也就意味着该决策事项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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