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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业发展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6-12-05 来源:  点击:[ ]

为了促进果业发展,省、市、县各级政府先后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省果业局还起草了《陕西省果业发展条例》,把果业生产纳入了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目前,已进入人大审定颁布阶段。

2013年现代农业苹果产业项目中央财政投入资金4600万元,猕猴桃产业项目中央财政投入资金130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园苗木补贴、地膜覆盖、设立支架和渠系改造等。省财政扶持果业发展项目资金1155万元,主要用于技术推广和果农培训。市财政对验收合格的苹果、猕猴桃等标准化示范园建设给予了140万元补贴奖励。

省上把我市纳入全省苹果发展“北扩西移”总体规划以后,扶风、岐山、凤翔、千阳、陇县和陈仓区也制定了多项促进果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凤翔县对统购苗木群众每株自筹1元,其余由县上补贴,群众自购苗木插花地栽植30亩以上、集中连片50亩以上,县上按每亩80株,每株1.5元给予补贴;对栽植工作搞得好的乡镇,统购苗木按每株1元,自购苗木按每株0.5元,给予奖励。千阳县每亩无偿提供优质苗木83株,配套竹杆83根,地膜2公斤;对集中连片建成的果园,配套安装太阳能杀虫灯,整合农发、水利等项目配套建设机电井、低压输水暗管、U型渠、抽水站、沙化道路等;同时,对集中连片新栽建园的村和大户,提供挖坑机,对栽植大户协调土地流转,延长土地承包期,优先享受国家农机具补贴政策,对果业发展重点村派驻果树技术服务队,从规划、放线、栽植等方面全方位指导。岐山县对百亩以上集中连片栽植的果园,无偿提供苗木,挖坑、栽植和灌水费用;现代果业项目实施重点村,除无偿提供苗木和栽植费用外,还配套地膜、竹杆等物资。眉县财政每年拿出不少于100万元对百亩以上集中连片标准化新建园,每亩补贴500元苗木和架材费,促进果业发展。

为了加快果品销售,陕西省人民政府常年对整车(指运输车辆装载的果品占该车核定载重量的70%以上)运载我省5类果品(苹果、梨、枣、柑桔、狲猴桃)的车辆在我省域内公路通行,凭有效期内套印"陕西省植物保护工作总站植物检疫专用章"的植物检疫证,经公路收费站核验后,免收公路车辆通行费。宝鸡市人民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对整车运输瓜果、蔬菜、鲜花和鸡、鸭、鱼、猪、牛、羊及肉、奶、蛋等农产品的运输车辆常年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运输畅通。市财政每年拿出一定量资金,用于果品基地建设、新品种引进及新优技术推广、果农培训、示范园建设、果业专业合作社扶持和宣传促销等活动,对果业突破性发展中做出成绩的县区,在项目申报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陇县对新建50吨以上果库政府补贴20万元,并协调用地,其余县区新建一定规模果品贮藏企业享受国家百库建设工程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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